托收业务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业务简介 |
托收是指银行根据托收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或承兑,或凭付款和或承兑交单,或按照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单。
产品特点 |
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托收可分为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从进口商银行讲,因是受出口商银行委托向进口商收款,所以称进口代收。
办理指南 |
(一) 光票托收
收款人为企业
(1)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已正确背书的票据;
(3)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若为境外收汇,需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
(5)若为境内收汇,货物贸易项下收汇应填写《境内收入申报单》,非货物贸易项下收汇,则无需填写《境内收入申报
单》。
收款人为个人
(1)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并签字或加盖名章;
(2)已正确背书的票据;
(3)如经办人与收款人为同一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经办人与收款人不是同一人,需提供经办人及收款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若为境外收汇,需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
(5)若为境内收汇,货物贸易项下收汇应填写《境内收入申报单》,非货物贸易项下收汇,则无需填写《境内收入申报
单》。
温馨提示:
对于首次交单的企业,需在我行预留企业全套印鉴章。
(二) 出口跟单托收
填写《跟单托收申请书》(您需列明付款人名称及详细地址、代收行的名称及详细地址、交单条件、付款期限、发票编号、金额、所提交单据的种类及份数等);
提交托收项下全套单据;
温馨提示:
D/P项下对方客户需付款才能获得单据,D/A项下对方客户只需承兑即可获得单据。
(三) 进口代收
我行收到国外寄来的进口代收项下单据将及时通知您。您需提供以下资料:
贸易合同;
填写支取凭条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填写《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并加盖印鉴章;
如需购汇,填写《购买外汇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
D/P项下办理付款手续即可赎单;D/A项下办理承兑手续即可赎单,到期办理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