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7日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保障账户资金安全,优化金融服务资源配置,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等相关规定,我行拟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依据与范围
(一)清理依据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二)清理范围
5年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已纳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长期不动户。
二、清理流程与要求
(一)通知与公告
我行通过营业网点公告栏、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本公告。
(二)销户手续
如您的账户在清理范围内,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开户网点,办理账户销户手续:
1.营业执照等单位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3.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个人签章、预留银行印鉴;
4.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5.账户所属重要空白凭证(如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等)、开户许可证(如有)。
(三)逾期处理
未办理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视同单位自愿销户,我行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长期不动户作销户处理,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由相关单位客户自行承担。
(四)账户款项支取
销户后账户款项仍归存款人所有,存款人需支取原账户款项时,应向开户网点出具合法拥有账户支配权的证明文件,补办销户手续,支取余款。
三、温馨提示
我行在进行账户清理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上门等)要求开户单位提供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请开户单位注意保护相关信息,谨防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四、咨询与反馈渠道
如有任何疑问,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由网点工作人员为您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请各单位客户及时关注账户情况,尽早办理相关手续,感谢您对姜堰农商银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姜堰农商银行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