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存款证明书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业务内容: | 单位存款证明书 | ||||
业务介绍: 单位存款证明书是本行出具的载明存款单位某一时点在开户行存有一定金额的书面证明。 业务功能: 证明客户在本行的存款情况,以表明其经济实力,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填写《存款证明申请书》 3.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 常见问题: 1.《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由存款人自行决定。 2.对列入《存款证明书》的存款有何规定? 被列入《存款证明书》有限期内的存款由本行冻结;被列入《存款证明书》的定期存款到期时应办理续存或委托本行转存手续,否则过期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需要提前支取被列入《存款证明书》的存款时,应将《存款证明书》原件交回本行,否则不能提前支取存款。 3.哪些存款不能办理存款证明业务? 已挂失或用于质押、被司法部门冻结止付的存款账户,不能办理存款证明业务。 4.《存款证明书》是否具有银行担保的作用? 《存款证明书》仅对存款单位的账户信息予以证实,不得作为提取存款的权利凭证,不得转让,不具有担保或质押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