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活期存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业务内容: | 单位活期存款 | ||||
业务介绍: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实体(以下简称单位)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不规定存期、单位可随时转账、存取的存款。 单位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单位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单位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业务特点: 存取款灵活方便;适用于单位日常收支和存放暂时闲置的资金需要;并获得利息收入,该利息收入不需缴纳利息收入所得税。 办理程序: 1.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证明或有关文件。 2.提交盖有存款人签章的印鉴卡片,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等。 |